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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公安民警田勰荣获“长安诗人”荣誉称号

西西新闻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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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诗词学会在西安举行第二批“长安诗人”颁授仪式。现场向来自全国各地50位获得第二批“长安诗人”称号的诗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荣誉杯。商洛公安局民警田勰获得“长安诗人”荣誉称号。

田勰,陕西商州人,商洛市公安局民警。工作之余热衷诗词创作,系中华诗词学会会员,陕西省诗词学会常务理事,商洛市诗词学会秘书长。作品入选《中华诗词文库》、《陕西当代诗词三百首》等,另有大量作品散见网络平台。

“2016 年3月15日,西北大学文学院一名教授来到商洛,在商州文化馆举办的《话说商州》系列讲座上举办精彩讲演,我有幸现场聆听,由此对诗词创作产生了浓厚兴趣。”田勰介绍说。在老师建议下,田勰先从《诗词格律》入手学习,打好基础,循序渐进,提升诗词写作能力,从此他慢慢走上了诗词创作之路。此后,他在网络上结识了五湖四海的各路诗人,尤其幸运地拜沪上诗词名家“无以为名”先生为师,受到老师的悉心指教。

“八年的学诗生涯,有众多良师益友的鼓励、支持、提携,在我创作的道路上从未感到势单力薄。更让我欣喜地体会到,诗词创作之于我,绝不仅仅是生活的调味品,而成为了我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田勰获奖感言中说到。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公安工作的紧张与忙碌,并未成为我追求诗词梦想的阻碍,反而为我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深刻的感悟。在维护社会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中,我看到了人间的善恶冷暖;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人性的复杂多样。这些经历,都融入了我的诗词创作,让我的作品有了更加坚实的根基和更深厚的内涵。公安工作与诗词创作,在我的人生中达成了一种和谐共生。前者是工作的责任与担当,后者是心灵的寄托与放飞。”

“长安诗人”是陕西省诗词学会设立的一项高规格荣誉称号,是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诗词荣誉事项。该活动面向海内外汉语诗词写作者颁授,每三年评选、颁授一次。自从 2018 年推出后,在全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受到各地诗人广泛关注。“长安诗人”评选工作由专门设立的组织委员会主持,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陕西省诗词学会审核并颁发荣誉证书。评定委员会由聘请的具有全国或地区性影响的9名诗人、诗词研究专家组成,严格按照作品质量进行评选。(通讯员:王丹)

来源:商洛市公安局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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