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居民私自改装天然气管道长期盗用天然气被追刑
西西新闻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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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汉中路派出所侦破一起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经查,市民吴某为逃避天然气费用,于2023年私自改装天然气管道,长期盗用天然气,其行为已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燃气易燃易爆,一旦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切莫因贪图小利、图方便,私改、破坏燃气设施。否则,不但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用气规定,共同维护用气安全。
西西新闻汉中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