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起,G6521榆蓝高速绥延段新启用2处电子监控
西西新闻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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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1〕73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榆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绥延大队将辖区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定于2024年2月11日正式启用。
届时,大队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机动车超速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行车接打电话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道路通行规定,营造畅通有序、安全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