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 安康市中心城区发布禁鸣通告
西西新闻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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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少和控制机动车噪音污染,营造安宁、和谐的人居环境和交通环境,6月27日,安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在中心城市实施机动车禁止鸣喇叭措施的通告》,决定7月1日起,在安康市中心城区内全天24小时实施机动车禁鸣。此外,原2008年发布实施的禁鸣规定同时废止。
据悉,禁鸣区域涉及汉滨区和高新区两个区域,其中汉滨区禁鸣区域为东坝汉江大桥以东、泸康大道以西,环城南路以北,西津汉江大桥以东区域;火车站进站路、出站路、安澜路以及江北大道以南区域。高新区禁鸣区域为:高新十路以东、新安康大道以南、安康大道以北、安澜路以西区域。
通告显示,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救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公务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警报器。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喇叭和警报器。
对违反禁鸣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西西新闻安康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