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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酒驾屡教不改!安康市一男子被汉滨交警行拘10天

西西新闻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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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江北执勤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查处工作,在例行检查一辆陕GNU5*3普通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均时,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遂口头传唤其至江北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浓度检测。经检测,张某均血液酒精浓度为 58mg/100m,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核查,发现该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被处罚了3次。

据了解,张某均曾于2017年1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城区路段被汉滨区交警大队查获,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2021 年4月19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新大道被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查获,处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 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3年4月18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处行政拘留6日,罚款2500元。

这是第四次饮酒后驾车被查,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车!

最终,江北中队民警以(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对张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来源:汉滨交警
编辑: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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