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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被罚款15万

西西新闻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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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的行政处罚(陕K定边环罚〔202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被罚款1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砖井采油作业区胡19增压站内的燃气加热炉排放废气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为74mg/m3,超标排放0.48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合计15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成立于2007年5月16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崇皇街道长庆产业园长庆泾渭大厦1座(2-8层),该公司的法定负责人是靳文奇。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编辑: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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