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城固县疫情防控办发布关于疫情期间捐赠款物接收事项公告
西西新闻 @2022-10-22
近期,汉中市城固县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固县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抗击疫情。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捐款捐物,支持抗疫,城固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正在科学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引导、组织社会各界有序捐赠、畅通捐赠渠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捐 款
单位、企业及个人捐款:以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为主,将捐款汇入城固县红十字会账号,汇款时务请在备注栏注明“XX单位(企业)/xx个人疫情防控捐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固县支行
捐款账号:61001657211052501490 账户名称:城固县红十字会
联系人:何艳 电 话:0916-7212215
二、捐 物
1、 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捐赠事项由县防控办社会捐赠专班统一受理,捐赠物资由保供组负责接收、入库,按需统一调配。
2、捐赠物资请注明物资名称、价值、用途。也可定向捐赠,需注明捐赠去向。
联系人:卢国华 贾振丽 电话:0916-7212329 18091656679
三、说 明
1、捐赠资金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使用,重点用于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慰问一线医护人员、救助因疫情困难家庭、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等。
2、需要开具捐赠发票(证明)的,请捐赠人捐赠款物时提供捐赠单位或个人的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现金时请备注:XX单位(企业)/XX个人疫情防控捐款。
3、各类捐赠物资均要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以保障疫情防控为主要用途。
4、所接收捐赠款物的去向将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审计监督。
5、捐赠活动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尽心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来源:城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任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