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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

西西新闻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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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17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全省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汉中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缴费对象:原则上具有汉中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汉中市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参保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个人缴费350元。
 
同时继续执行特殊困难人群分类参保资助,一是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需要强调的是新生儿参保缴费。《通知》明确,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搜索“陕西社保缴费”办理,或直接登录“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办理,也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陕西信合(秦农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柜面、网上银行及自助终端设备,以及村(居)委会、社区、学校代收代办点和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缴费。 
 
来源:汉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任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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