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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能动履职 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西西新闻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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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组建工作专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力促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养老领域犯罪涉及面广、手段不断翻新、证据收集难,为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提前介入工作,主动对接侦查机关,了解在办案件的侦办情况,提出引导取证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3件。

同时,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将追赃挽损作为办理养老诈骗案件的重要内容。一方面,积极督促侦查机关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例如,在办理某服务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联合侦查机关,通过审计资金去向,及时冻结涉案公司银行账户、查封扣押涉案房产。另一方面,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对积极配合调查、真诚认罪悔罪、及时退赃退赔的涉案人员,依法从轻处罚。例如,办理的柯某某等八人诈骗案,通过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其认罪认罚,主动向被害人退赃退赔,为受害老年人依法追回被骗资金,挽回损失。

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原创文章8篇,转发中央、省、市养老诈骗资讯及防骗文章70余篇,制作宣传手册800余册,张贴海报、标语、横幅等20余条,走进社区、集市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养老反诈宣传取得较好效果。

下一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所有在办养老诈骗案件纳入台账管理,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面形成对养老诈骗的从严惩治态势;进一步加强溯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特别是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预防犯罪宣传教育的实效,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讯员:赵旭)

来源:西西新闻宝鸡
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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