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石油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被罚2万元
西西新闻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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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发布对中石油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的行政处罚(陕K定边环罚〔2022〕6号),该采油厂因未按规定公开输油管线破裂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被罚款2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未按规定公开2022年6月4日安五采油作业区胡十五增压站至胡五增压站输油管线破裂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成立于2007年5月16日,负责人为靳文奇,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陆上采油等。
西西新闻榆林
编辑:任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