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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环境法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被罚10万余元

西西新闻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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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将未处理的钻渣和泥浆倾倒在风井北侧1.5公里处井场内,未采取防渗、防护措施,共计1774.75吨,每吨处置费60元,合计10648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七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106485元罚款。

 

据天眼查显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汪青仓,公司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可可盖煤矿。
 
西西新闻榆林
编辑:任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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