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微博

微信

原告因伤卧床不便 汉中市洋县法院将49.5万元案款送至病榻前

西西新闻  @2022-07-18

字号

近日,汉中市洋县法院汉江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及特邀调解员将案件款送到原告王某病榻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让诉前调解真正走到老百姓身边。

据了解,2021年6月27日,原告王某在为两位被告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从3米高的窑顶坠落受伤,先后在汉中市三二〇一医院、洋县医院共计住院治疗134天。经鉴定,王某胸11、12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椎管狭窄、胸脊髓损伤,遗留截瘫,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伤残;双侧第2-12肋骨骨折,累计共22根,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双方曾就赔偿问题,经镇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组织协商未达成共识,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双方系同村邻居,原告王某已为两位被告提供劳务近十年,调解中采用“背对背”的方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已垫付的14.12万元医疗费外,两位被告于领取调解书时向原告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9.5万元。

考虑到原告卧床不便,法庭庭长及特邀调解员将案件款送至王某病榻前。王某激动的说道:“感谢你们!这么热的天,让我顺利拿到了这笔赔偿款,并将钱送到我家,你们真是好人呀!”(通讯员 段华 王蓓 张大鹏)

西西新闻汉中
编辑:任昴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