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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渭城区推行 四“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工作

西西新闻  @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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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咸阳市渭城区委组织部从查阅、借出、传递、记录四方面入手,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


从严查阅。坚持无《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不准查阅、非正式党员不准查阅、本人不准查阅、未经批准不准查阅、牵涉到亲属不准查阅。同时,严格进行查借阅登记,干部查阅必须履行审批程序,详细注明查阅单位、查档对象和查档人员姓名、事由、内容等信息,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提交办理,无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不受理便函和介绍信查档申请,做到查借记录有据可查。

从严借出。即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借出、非特殊需要不借出、手续不全不借出、亲属档案不借出。除上级组织部门、部内科室和其他部门因工作特殊需要,确需借阅以外,干部档案一般不提供借阅。干部档案借出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填报《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部领导同意后填写《干部档案借阅单》,在一周内归还。

从严转递。即个人带档不转递、没有调函不转递、接收单位不明不转递。坚持档案随人走原则,定期清查干部档案,及时将应调出、死亡等人员档案按规定移交,做到材料整齐完备后再密封,并开具《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凡未收到回执联的,及时与档案接收单位进行联系确认,有效保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

从严记录。查(借)阅人员必须为查档单位两名中共党员,且系查(借)阅单位的正式干部。办理档案查(借)阅时,对查档对象、办理时间、查档人员、查档内容、经办人员等分别在《干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详细登记,对相关资料整理存档,进行全程纪实。

中共咸阳市渭城区委组织部供稿  (通讯员 郭锦 仙昊)

西西新闻咸阳
编辑:任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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