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破产典型案例》发布 汉中一案例成十件破产典型案例之一
西西新闻 @2022-05-19
5月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陕西法院破产典型案例(2019-2021)》。其中,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汉中市灯泡厂、汉中市晶江玻璃厂破产清算案入选陕西法院十件破产典型案例。
汉中市灯泡厂、汉中市晶江玻璃厂隶属于汉中市汉台区轻工业总会的下属国有企业,企业职工706人,除15名留守人员外,其余全部下岗。汉中市灯泡厂始建于1970年,年生产能力为15-500W普通灯泡2000万只,年产值约1千万元,随着国家改革开放,高效节能灯取代普通灯泡,企业产品缺乏竞争力,1996年12月停产。汉中市晶江玻璃厂始建于1981年,1984年投产,主要生产产品为啤酒瓶和黑米酒瓶,因企业经营及环保等因素,1998年8月停产。截止2012年12月,两家企业账面资产合计2742万元,负债合计9094万元,总负债率331%。2013年8月28日,汉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两家企业破产清算申请。
2019年5月10日,汉中市汉台区审计局对汉中市灯泡厂、汉中市晶江玻璃厂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认破产资金收入真实、完整,破产清算资金支出真实、合规。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清算工作结束后,汉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7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该案系人民法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破产积案的典型案例,也是汉中市首例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审理办结的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案件办理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指派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清算组,经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牵头协调各方各部门积极介入,全部解决了职工安置、养老保险补缴、解除劳动关系、破产财产处置、宗教问题化解等方面的所有遗留问题。
来源: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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