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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4·15”高处坠落事故多人被追责 涉事企业被罚150万元

西西新闻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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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榆林市安委会针对府谷“4·15”高处坠落事故发布通报。此次事故认定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两家设施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吊销陆驰环保设备公司营业执照。

据悉,4月15日,府谷陆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府谷县庙沟门镇作业,清理府谷县聚金邦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彩钢顶棚积灰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榆林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认定该事故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调查认定,陆驰环保设备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违规承揽工程,作业人员在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证的情况下违规操作,且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聚金邦公司在未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将钢结构安装工程承包给未取得相应资质的陆驰环保设备公司,且特殊作业管控不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缺失。

调查组对涉事两公司5名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陆驰环保设备公司实际控制人任伟,陆驰环保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陆军,陆驰环保设备公司现场负责人刘杰、管理人员杜学平,聚金邦公司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永兵。

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对聚金邦镁业有限责任公司6人作出罚款处理,其中公司董事长张鑫处以2021年度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对聚金邦公司负责人刘志彦、 聚金邦公司安环部部长王宝云、聚金邦公司厂长黄江波、生产设备厂厂长赵东、聚金邦公司安全员杨铁分别处以2021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五的罚款,并吊销王宝云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此外,调查组对监管单位及12名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理。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对陆驰环保设备公司、聚金邦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府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吊销陆驰环保设备公司营业执照。

西西新闻榆林:董明洁
编辑:孙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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