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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 骗取低保最高处3倍罚款

西西新闻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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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民政局出台了《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进一步助推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据民政局公开资料显示,《实施细则》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级职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条件,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程序,细化了日常管理相关事项,同时明确了监督检查及处罚措施。

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条件,《实施细则》调整了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完善了家庭成员名下财产的条件,细化了刚性支出扣减的方式,主要是对残疾人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政策进行了细化,即,按照务工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核算,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按照40%核算。此外,《实施细则》还适当放宽了家庭财产豁免范围,对于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或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形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可按照细则范围,将家庭财产标准适当放宽或豁免。

《实施细则》出台后,对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的,或在提交相关证明时弄虚作假的,将终止审核确认程序,已经享受保障的,暂停或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及时追回已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给予非法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1至3倍的处罚,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无理取闹、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西西新闻宝鸡:艾丹娜
实习编辑: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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