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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三人因祭祀引发火灾被处罚

西西新闻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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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是人们祭祀祖先、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但同时也是火灾等意外事件的高发期。4月3日、4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连续查处了三起因祭祀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案件。 

案例一:
4月3日12时许,李某某等四人在榆阳区古塔镇杭庄村附近上坟,李某某在烧纸时不慎引发火灾。接到报警后,古塔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联合乡镇林业部门将大火扑灭。本次火灾过火面积十余亩,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其余三人分别被批评教育。

案例二:
4月3日9时许,李某在孟家湾乡马大滩村附近上坟烧纸,误以为火已灭便离开,后未燃尽的火星将周围林草地烧着。孟家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经调查测量,过火面积约十亩,烧毁樟子松树苗四百余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李某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
4月4日11时许,刘某在镇川镇朱寨村附近上坟烧纸时,不慎将周围杂草点燃引发火灾。接到报警后,镇川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将火扑灭,过火面积约半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榆林公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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