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最新通告:加强疫情期间社会面治安管控
西西新闻 @2022-03-19
3月18日,汉中市公安局发布加强疫情期间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的通告,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通告明确,对驾驶车辆违反疫情防控及临时交通管制规定,拒不配合检查、违规出入管制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全体市民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积极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阻碍疫情防控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然侮辱、威胁、伤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规定,群众要严格执行封控不出户、管控不出小区、防范区不聚集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相应防控措施。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要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而拒不执行的,在集中隔离期间擅自脱离隔离、不严格执行居家隔离要求私自外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凡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汉人员、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公布行程有密切接触或有时空伴随的在汉、离汉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镇办(社区)、单位、所住酒店或辖区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向流调工作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虚构事实等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明确指出,对驾驶车辆违反疫情防控及临时交通管制规定,拒不配合检查、违规出入管制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规定,在各疫情防控服务站,各社区、村庄、医院、宾馆、商业超市、药店等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场所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实施扫描测温、询问登记、身份核查、车辆检查等防疫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处于管控范围的酒吧、网吧、KTV、棋牌室、洗浴场所、足浴场所等公共休闲娱乐场以及宾馆、酒店和具有住宿功能的农家乐要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严禁通过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故意编造、传播涉疫虚假信息。对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谎报疫情、警情、险情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汉中市公安局
编辑:陈亚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