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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宝鸡市渭滨区所有小区、村实行封闭式管理

西西新闻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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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宝鸡市渭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辖区所有小区、村实行封闭式管理,即日6时起实施,解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如下:

辖区所有小区、村实行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出入口,设立卡点24小时值守。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等工作人员持有关证明出行之外,一律做到封控区居民足不出户,管控区居民足不出小区,各村群众足不出村,严禁聚集。

管制区域内,除执行任务的医疗救助车辆、民生保供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证明的车辆外,其余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禁止通行。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国省道卡口、县际交通卡口的过往车辆和人员,逐车逐人查验陕西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区域内停工停产,水、电、气、暖、通讯等城市保障企业在本单位封闭式管理,保障有序生产经营。所有非生活必需的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等全部停止营业。
  
纳入保障供应系统的居民必需生活物资保障服务场所有序开放经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对已落实封闭管理措施的小区、村由镇街、工作专班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上门配送服务。
  
街镇、社区村要规范高效组织实施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居民个人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核酸检测。
  
街镇、社区村每天要组织对封闭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生活垃圾消毒消杀后日产日清、规范转运处置。
 
  
居民个人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由社区、村负责联系转运车辆,按照转运规范及时送往定点医院治疗。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辖区居民要遵守封控区、管控区规定,严禁恶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违者将追究有关法律规定。
  
  
来源:渭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高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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