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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出台“二元民生保险” 最高可获赔11万元

西西新闻  @202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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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延安市安塞区出台了《安塞区“政府救助二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为辖区内全体居民免费参保政府救助民生保险,最高可获赔11万元。
 
什么是“二元民生保险”?即以安塞全区为投保单位、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投保人,按安塞区上年度户籍人口数和暂住人口数每人缴纳2元保费标准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塞支公司签订投保合同,所需保险资金由区财政列支,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统一缴费支付。被保险人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享受见义勇为、火灾爆炸、拥挤踩踏,附加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 精神病人伤人救助、高空坠物伤人救助、流动人口救助、自然灾害救助 、 公共区域溺水救助等保险内容。
 
安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贺宁介绍道,具体来说,就是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因参加群众性活动中因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导致人身伤亡,因被诊断、鉴定为精神病人和痴呆病人的故意伤害导致人身伤亡,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不具有投保人所辖户籍且不具有投保人所辖行政区域内暂住、常住资格证明的流动人口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因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雷击、洪水、龙卷风、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等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伤亡,因发生在河道、库坝、池塘等公共区域溺水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其中,在附加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中,组织、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者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在 附加精神病人伤人救助中,因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及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精神病人和痴呆病人对其家庭成员的伤害,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据介绍,“二元民生保险”的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费用理赔、伤残理赔三种。 每年累计责任限额15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6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1万元(伤亡残疾限额10万元,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
 
贺宁表示,“二元民生保险”的出台,对加快构筑安塞区民生保险保障网络,完善多层次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功能,降低政府风险管理成本,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具有重大促进作用。作为安塞区2022年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区金融办将会同各相关部门与人保财险安塞支公司紧密配合,积极沟通,扎实做好救助、理赔等各项工作。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宣传“二元民生保险”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保险意识和运用保险资金保障民生安居乐业的能力。
 
来源:延安市融合媒体中心
编辑:高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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