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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红了脸” 丹凤法院帮追回一万元的财物折价款

西西新闻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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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2月23日下午,商洛市丹凤县法院速裁中心法官助理周金玲收到了一个特别的红包。“这是500元红包,感谢法院各位工作人员,实在是让你们费心了,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谢谢您”。看到这条消息后,法官助理周金玲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将500元红包点击退还当事人张某。
一开头的转账其实缘于一起返还财产纠纷。2020年,商州区的张某与丹凤县薛某(女)通过网络认识,后来发展为情侣。在恋爱期间,张某多次通过微信向薛某转账,并将自己的一台iPad和一部手机交与薛某使用,后来两人感情不合分手,张某多次要求薛某返还恋爱期间所给的财物,但薛某均不予理会。张某在一气之下,将昔日恋人薛某诉至法院,要求薛某返财物折价款共计14327元。
 
薛某表示张某给她的红包、电脑和手机均属于赠与行为,不同意返还,并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发短信说“明天来”“就来了”“马上到”,薛某却始终未能如约应诉。面对此种情况原告也来了情绪,在找不出薛某具体地址的情况下,一度愤怒地表示自己可以先撤诉,找人去寻找薛某,自行了结这件事,让薛某付出代价。
 
承办法官为了不让事态恶化,一边安抚张某情绪,一边穷尽办法打听薛某的下落,终于在薛某的户籍地找到了薛某的亲属,并通过其亲属见到了薛某本人。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多次耐心细致的开导,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稳,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薛某当庭将一万元的财物折价款交给了张某,张某出具领条后撤诉。
 
在调解后,张某为了表示感谢,这才出现了一开头的给法官助理发红包的情景。
 
需要提醒的是。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的小额财物赠与、日常吃喝等小额消费,以及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小额转账譬如“520”之类,一般会被认定为一方为增进感情而进行的赠与行为。如果属于一方借款或借用,应保存好完整的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避免出现“糊涂账”。

来源:陕西法制网
编辑:陈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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