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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商南公安各罚500元

西西新闻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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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洛市商南县公安局在街面巡回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过程中,发现聚贤街某水暖电材料店主李某和商南县东岗街东侧某电脑专卖店主余某某,在新年门店开业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商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分别对李某和余某某罚款500元。
 
2021年12月24日,商南县人民政府修订了《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商南县城区域内正月初六至十四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
 
警方提示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按规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切不可为了“好彩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把“彩头”变“霉头”。
 
西西新闻商洛:刘彩珍
编辑:陈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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