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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38种烈性犬在咸阳城区不能养了

西西新闻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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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咸阳市公安局、咸阳市农村农业局联合发布《咸阳市养犬管理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通告,要求从1月19日起,以下38种烈性犬禁止在咸阳城区饲养。

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

1、比特犬;

2、土佐犬;

3、灵缇犬;

4、中国细犬;

5、藏獒;

6、意大利纽波利顿犬;

7、意大利护卫犬;

8、松狮犬;

9、英国马士提夫犬;

10、威玛猎犬;

11、中亚牧羊犬;

12、加纳利犬;

13、菲勒犬;

14、牛头梗;

15、法老王猎犬;

16、阿富汗猎犬;

17、德国牧羊犬;

18、爱尔兰猎狼犬;

19、英国斗牛犬;

20、秋田犬;

21、苏俄牧羊犬;

22、罗威纳犬;

23、大丹犬;

24、阿拉斯加雪橇犬;

25、澳洲牧牛犬;

26、昆明犬;

27、杜宾犬;

28、比利时玛利诺犬;

29、川东犬;

30、中华田园犬;

31、日本狼青犬;

32、阿根廷杜高犬;

33、大白熊犬;

34、圣伯纳犬;

35、沙皮犬;

36、可蒙犬;

37、高加索犬;

38、以及含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种。

通告内容显示,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Y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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