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管视频会召开
西西新闻 @2022-12-10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陕西省贯彻<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国家药监局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12月9日,陕西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召开陕西省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管视频会议,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对当前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局药品安全总监姚雄主持。
应宏锋强调,经过三年的抗疫斗争,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战略性成果,在疫情防控药械监管、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监管方面,全省各级药监部门付出了艰辛努力和智慧汗水,用实干实绩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作出了药监贡献。当前进入疫情防控新时期,国务院和我省相继出台防疫新措施,全省药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抓好各项监管工作的同时,多形式指导群众科学、合理、安全用药。
应宏锋要求,面对当前更加严峻、更具挑战的疫情防控形势和考验,全省各级药监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充分认识到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落实落细省局各项部署要求。
一、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坚持放、管、保并举,督促零售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大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药品储备投放,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公众提供充足、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强化抗原检测试剂监管
加大经营使用环节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督检查,以及网络交易信息的监测和处置力度,加强对企业服务指导,严防严控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
加强新冠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各环节质量监管,确保全程可追溯。针对新冠疫苗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监测评价工作。
四、做好新冠治疗药物监管
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加强对疫苗流通使用、新冠治疗药品、疫情医用防疫用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等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监督召回等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五、促进新药好药研发
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病毒性感染治疗中的作用和优势,加大对医药研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帮扶指导,让更多的新药、好药惠及公众。
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结合“药品安全月”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安全用药、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宣传力度,督促各零售药店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公众理性购药、按需购药。
省局领导,药品安全总监,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药品稽查专员,药械相关处室副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药械科(处)室全体人员,省药品和疫苗检查分中心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