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西西新闻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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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今年8月以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形成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厅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近日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牢记“国之大者”,严格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决定》《条例》和《总体规划》,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坚决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持续优化秦岭区域开发保护格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常态化抓好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和节约集约利用,坚决守住秦岭区域自然资源利用基线、国土空间格局红线、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方案》明确,省自然资源厅以及涉及秦岭区域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厘清保护本底,开展年度自然资源全覆盖遥感监测,开展秦岭区域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断夯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要加强规划管控,全面落实秦岭区域“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建立秦岭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秦岭生态区位、生态功能、生态质量保护,切实发挥秦岭生态环境主体功能区作用;要注重集约利用,严格控制秦岭区域生产建设占用土地规模和频次,尽最大程度减少人为扰动;要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秦岭区域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大大中型矿企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推进秦岭区域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加快系统修复,扎实推进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退出矿业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面实施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要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违法问题查处,以持续高压态势遏制新增违法问题发生,促进秦岭自然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真正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方案》明确,成立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考核问效,坚持和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来源: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今年8月以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形成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厅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近日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牢记“国之大者”,严格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决定》《条例》和《总体规划》,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坚决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持续优化秦岭区域开发保护格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常态化抓好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和节约集约利用,坚决守住秦岭区域自然资源利用基线、国土空间格局红线、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方案》明确,省自然资源厅以及涉及秦岭区域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厘清保护本底,开展年度自然资源全覆盖遥感监测,开展秦岭区域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断夯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要加强规划管控,全面落实秦岭区域“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建立秦岭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秦岭生态区位、生态功能、生态质量保护,切实发挥秦岭生态环境主体功能区作用;要注重集约利用,严格控制秦岭区域生产建设占用土地规模和频次,尽最大程度减少人为扰动;要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秦岭区域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大大中型矿企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推进秦岭区域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加快系统修复,扎实推进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退出矿业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面实施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要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违法问题查处,以持续高压态势遏制新增违法问题发生,促进秦岭自然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真正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方案》明确,成立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考核问效,坚持和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来源:陕西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