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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陕西全力守住耕地红线

西西新闻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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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不断提升乡村管理水平。

一方面,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村民住宅和村庄其他项目建设要符合已审批的村庄规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依据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应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宅基地面积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另一方面,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加强村庄设计与建设管理,建立农村房屋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有人管、有条件管、有办法管。全方位实施职、责、权一体化模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充实乡村建设队伍。

另外,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住耕地红线。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原则,落实“占补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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