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检察:侦查监督出实招 协作配合见成效
西西新闻 @2022-11-08
字号
近一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立足规范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以侦协配合规范化、一站式、全流程“西安模式”,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落细、健康发展。
扎实健全机制 保障顺畅衔接
检察与公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为机制运行绘制“操作指引”。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区)县两级检警协同的侦协工作小组,制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分级负责制度,明确分级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会签下发实施办法,组织编印工作规范手册,与公安机关就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两项监督、工作纪律等制定专门制度15项,规范侦协办工作流程,推动侦协合作组织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以“1+6”模式建立工作日志与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联席会议、学习培训、法治宣传等6类工作台账,做到监督办案全程留痕、督促落实善始善终。制定并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保密工作纪律制度》等4项专门规定,严防廉政风险。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失职”。
注重规范引导。编印公安机关常见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取证指引,指导区县院制定降低审前羁押率机制实施细则、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细则、集团类犯罪案件分层处理标准等办案规范,将相关内容嵌入公安机关“警务通”终端,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明确办案标准。
为了提高干警对侦监协作机制的认识,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办 “检察官小课堂”,通过同堂培训、合作调研、跟庭观摩等,有效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依法能动履职 剑指提升质效
“坚持协同发力,一批大案要案得以侦破,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西安市公安局干警这样表示。
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严格遵守“路线图”,通过能动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参与式监督、沉浸式监督,确保监督事项全部得到落实。
为了进一步提升重大案件办理质效,西安市检察机关,统筹调用养老诈骗、知识产权、电信诈骗、涉外犯罪、文物犯罪等业务骨干,建立侦协专业化人才库,在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养老诈骗等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快速反应机制,适时提前介入。2起案件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同时,完善信息共享。畅通“案件-信息”双通道,在侦协办统一配备接通检察工作网和公安内网的电脑终端,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和相关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程序办理。对办案数据月通报和工作简报季共享,推进成果转化。
落实值班检察官“信访件件有回复”,会同办案民警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滚动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助力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
延伸协作职能 推动创新发展
“在办理李某某养老诈骗案件时,我们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针对保险公司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的双赢助力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的共赢多赢。”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这样表示。据了解,西安市检察机关在准确理解侦监协作机制“内涵”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其“外延”,通过创新引领,拓宽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李某某诈骗案只是深化一体履职的缩影,协作机制形成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实施“常驻+轮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办案人员轮流“当班”。利用侦协办协助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会签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意见,拓展在办案中发现的公益诉讼、行政争议等线索,实现“四大检察”全面监督。
同时,坚持创新引领。在捕前分流、简案快办、“一站式速裁”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碑林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盗窃、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办理。
推进“溯源”治理。注重在强制措施专项监督中推进“溯源”治理。雁塔区检察院制定捕前分流流程图和常见罪名取保直诉一览表,在审查逮捕中,由法制科民警审查提捕条件,检察官审查社会危险性,通过综合评判提出是否采取羁押措施意见。
通过研判分析数据助力“溯源”治理,莲湖区、鄠邑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社会综合治理分析机制,通过社会治安通报等方式,结合数据规律制发优化社会治安、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
下一步,西安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指引,打造“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的警检协作新格局,合力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来源: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高阁晨
扎实健全机制 保障顺畅衔接
检察与公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为机制运行绘制“操作指引”。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区)县两级检警协同的侦协工作小组,制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分级负责制度,明确分级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会签下发实施办法,组织编印工作规范手册,与公安机关就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两项监督、工作纪律等制定专门制度15项,规范侦协办工作流程,推动侦协合作组织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以“1+6”模式建立工作日志与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联席会议、学习培训、法治宣传等6类工作台账,做到监督办案全程留痕、督促落实善始善终。制定并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保密工作纪律制度》等4项专门规定,严防廉政风险。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失职”。
注重规范引导。编印公安机关常见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取证指引,指导区县院制定降低审前羁押率机制实施细则、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细则、集团类犯罪案件分层处理标准等办案规范,将相关内容嵌入公安机关“警务通”终端,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明确办案标准。
为了提高干警对侦监协作机制的认识,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办 “检察官小课堂”,通过同堂培训、合作调研、跟庭观摩等,有效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依法能动履职 剑指提升质效
“坚持协同发力,一批大案要案得以侦破,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西安市公安局干警这样表示。
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严格遵守“路线图”,通过能动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参与式监督、沉浸式监督,确保监督事项全部得到落实。
为了进一步提升重大案件办理质效,西安市检察机关,统筹调用养老诈骗、知识产权、电信诈骗、涉外犯罪、文物犯罪等业务骨干,建立侦协专业化人才库,在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养老诈骗等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快速反应机制,适时提前介入。2起案件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同时,完善信息共享。畅通“案件-信息”双通道,在侦协办统一配备接通检察工作网和公安内网的电脑终端,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和相关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程序办理。对办案数据月通报和工作简报季共享,推进成果转化。
落实值班检察官“信访件件有回复”,会同办案民警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滚动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助力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
延伸协作职能 推动创新发展
“在办理李某某养老诈骗案件时,我们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针对保险公司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的双赢助力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的共赢多赢。”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这样表示。据了解,西安市检察机关在准确理解侦监协作机制“内涵”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其“外延”,通过创新引领,拓宽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李某某诈骗案只是深化一体履职的缩影,协作机制形成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实施“常驻+轮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办案人员轮流“当班”。利用侦协办协助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会签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意见,拓展在办案中发现的公益诉讼、行政争议等线索,实现“四大检察”全面监督。
同时,坚持创新引领。在捕前分流、简案快办、“一站式速裁”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碑林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盗窃、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办理。
推进“溯源”治理。注重在强制措施专项监督中推进“溯源”治理。雁塔区检察院制定捕前分流流程图和常见罪名取保直诉一览表,在审查逮捕中,由法制科民警审查提捕条件,检察官审查社会危险性,通过综合评判提出是否采取羁押措施意见。
通过研判分析数据助力“溯源”治理,莲湖区、鄠邑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社会综合治理分析机制,通过社会治安通报等方式,结合数据规律制发优化社会治安、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
下一步,西安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指引,打造“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的警检协作新格局,合力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来源: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