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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石泉以“群众满意”为标尺逐件化解重复举报问题

西西新闻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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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重复举报和疑难信访积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安康市石泉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重复举报问题化解核查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目前,已对复核复查结束的39件重复信访举报问题全部予以反馈答复,满意率达95%以上,有效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4月,安康市石泉县中池镇军民村村民冯某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蔡某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经核查,其反映问题不实,但其始终对核查处理意见不满意,多次重复举报。对此,石泉县纪委监委包案领导当面听取信访举报人意见后,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复核,通过复核虽维持原结论,但经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冯某终于打开心结,表示不再信访,此重复举报问题也得以化解销号。这是石泉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核查重复信访举报问题的一个缩影。

 

石泉县纪委监委成立了包抓化解核查信访问题领导小组,集中梳理摸排、研判分析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件,对摸排出的35件线索具体、问题典型、可查性强的信访举报问题及县委交办的8件重点信访问题,按照“谁包案、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和“五定”“五包”责任制要求,逐件明确包案领导和承办单位,拟定化解核查措施和完成时限,集中开展核查化解工作。县纪委监委7名班子成员会同承办单位对属于检举控告类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复查复核,对检举控告和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问题线索,充分协调和发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合力开展化解核查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信访“零积案”。

 

据悉,石泉县纪委监委针对办理重复举报问题线索,要求承办单位在核查结束后15日内向实名信访人当面或电话反馈答复,如实告知核查情况、处理结果,做好教育引导、解疑释惑工作;对在规定的15日内无法向信访人反馈答复的,及时说明情况并于6个月内适时反馈答复,在确保核查处理准确无误、检举控告人息诉罢访的情况下销号处理。目前,已对复核复查结束的39件重复信访举报问题全部予以反馈答复,满意率达95%以上,有效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宁本枝)H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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