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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亿元! 陕西城乡困难群众取暖费已全部发放

西西新闻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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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陕西省民政厅举行“今冬明春全省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通气会。冬季取暖是民生大事,陕西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戈养年介绍,今年第三季度,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2.12亿元,按照城市低保户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今年10月1日起,陕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了5%和12%。提标后,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613元/人月提高至644元/人月;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由4310元/人年提高至4827元/人年。同时,陕西省民政厅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对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分别按30%比例和50%增发了保障金。

  
“据截至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0.4万户、135.7万人,较2019年底净增28.4万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不落一户、不少一人’纳入兜底保障。”戈养年说。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也在同步展开。陕西省民政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等12部门联合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从11月20日起至明年4月15日,将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今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31529人次,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戈养年表示,为了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好过冬保障,全省民政系统今年累计下拨了中省民政事业费91.56亿元,实施民政项目2786个。下一步,将继续健全完善民政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基本生活救助机制, 抓好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为“十四五”和更长时期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还会密切关注、综合研判当前物价水平特别是猪肉等食品类价格变化趋势,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戈养年说。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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