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七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5案涉及无证经营、过期原料、超范围制售、资质造假与健康证缺位等高频风险。

案例一:澄城县某蛋糕房无证加工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开展食品加工经营。因当事人配合调查、主动纠错,涉案货值较低且未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及不良舆情,依裁量规则从轻处置:没收违法加工的生日蛋糕并处罚款,体现包容审慎、宽严相济。
案例二:临渭区某烘焙馆使用过期原料。6月1日查获巧克力装饰品、复配着色剂等15种过期原料及添加剂,部分存放近一年且已投入使用;该店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及进货查验台账,未建过期物料定期清理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禁用过期原料及进货查验规定,被责令改正,予警告、没收涉案物料并处罚款。
案例三:赵某无证经营并变造许可证。4月29日专项检查发现,其在美团外卖、淘宝闪购公示资质与线下门店不符:套用他人资质入驻,并变造他人《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无证经营依《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罚款;变造许可证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两平台入网审核把关不严,违法线索按属地移交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案例四:韩城市某餐饮店超许可制售。许可证仅核准"热食类制售",却公示并备料制作冷食类、自制饮品,且现场不能提供索证索票台账;5月11日复查,经营项目已增"冷食类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仍未许可,个别原料查验记录仍不完整。依同条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案例五:蒲城某咖啡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8月3日因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被当场警告、责令改正;8月17日复查仍未整改,涉嫌违反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已建议立案查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记者 张黎江)
编辑/何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