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洛南县景村镇综治中心、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优势,以“初次调处止分歧、持续跟进暖民心、二次调解终和解、司法确认固成效”全链条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建筑务工转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疑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无讼。

据悉,一建筑公司承接县外某镇民房修建工程,工人党某完成首个工地半天作业后,自行驾驶两轮摩托车前往第二工地,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该建筑公司与党某就责任划分、费用承担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无果,党某向景村镇综治中心提交调解申请。镇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开展研判,交由司法所指导,专职人民调解员牵头调处。
调解初期,调解员通过调查、核查厘清用工流程、工资结算、事故成因等关键事实,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劳务用工责任等规定,结合行业惯例释法明理,剖析各方过错、法定责任及诉讼利弊。因诉求差距过大,调解未成功。为避免矛盾升级,景村镇调委会坚持“源头化解、柔性治理、全程跟进、动态研判、精准疏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微信持续联系双方,通过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理性维权,党某及家属主动再次申请调解并降低诉求,建筑公司认可司法所及镇调委会的做法,自愿再次参与调解。
镇综治中心快速启动疑难纠纷复调机制,司法所统筹指导,抽调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专项调处小组,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坚持依法调解、公正中立,结合事实、法条和同类判例精准界定责任边界,兼顾法理、情理、事理,反复磋商协调。最终,双方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后现场履行,赋予协议强制法律效力,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闭环解纷。
该案是洛南县景村镇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的生动实践。通过综治中心统筹受理、司法所专业指导、调委会专职调处的三级联动体系,兼顾法治底线与人文关怀,实现受理、核查、研判、调处、跟进、确认全流程规范运行。下一步,景村镇将持续推广试点经验,夯实专职调解员队伍,优化多元解纷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来源/商洛司法
编辑/董明洁 陈丹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