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全域禁放!咸阳乾县烟花爆竹禁令有效期至2027年10月

西西新闻 @ 2026-10-29 15:50

10月28日,乾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即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乾县行政区域内禁止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明确,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不交出烟花爆竹制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按类型分流:涉及生产、销售、储存的,向乾县应急管理局举报,涉及燃放、携带的,向乾县公安局举报。(记者 李秉琨)
 
编辑/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