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西西新闻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S107省道138公里(鄠邑、长安两区界)至148公里(大庞路十字)路段,管理权限由西安交警高新大队移交至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该路段原有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同步划转由鄠邑交警管理。
为规范该路段通行秩序,压降道路交通事故,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 10月2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该路段12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交管部门提醒,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记者 苏珊)
编辑/谷雨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