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发布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于2026年10月13日印发,标志西安正式启动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探索居民自主改造新模式,推动居住条件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跨越。

方案明确,试点适用于西安国有土地上产权清晰的三类住房:经鉴定为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住房;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移交的非成套住房;年久失修、隐患突出、改造意愿强烈并经区县认定的住宅。已纳入征收、土地储备计划的房屋不在试点范围。方案坚持不增加户数、不改变建筑用途、不突破用地红线底线,严禁借更新名义拆改历史建筑、文物、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变相开发房地产。
按照规则,个人产权住宅需成立自主更新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C、D级危房、非成套住房表决门槛为:参与表决业主面积、人数均达三分之二以上,且参与表决中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并愿意出资,单一产权房屋不适用本方案;国有住房更新主体原则上为属地政府或产权单位。改造资金遵循业主自筹、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设立三方共管专用账户闭环监管,改造期间原则上业主自行过渡,符合条件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临时安置。
政策配套释放多项红利:规划层面,成套住宅每户新增面积最高不超原面积10%,非成套住宅可增设不大于4㎡厨房、3㎡卫生间,可配套电梯、架空公共空间、停车场地;消防、人防条件受历史限制的,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可按原标准执行;支持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用于改造,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专属信贷、探索“带押更新”,项目可申报老旧小区改造、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奖补资金,管线迁改按成本价收取。
项目实行储备库、试点项目库两级管理,流程涵盖意愿征集、联合审查、建设实施、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针对少数不同意改造、拒不出资的业主,以协商调解优先,也可通过产权收购、置换等方式处置,避免项目停滞烂尾。
方案有效期2年,实行“一项目一方案”,由区县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全程提供审批、技术协调服务,同步完善后续物业、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安全保险等长效管理机制。(记者 苏珊)
编辑/寇鸣涵 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