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多个超市水果店计价秤未检被罚

西西新闻 @ 2026-10-19 16:47

2026年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商超、水果店、零食超市、零售店等重点场所,紧盯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未申请强制检定、不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等问题,开展民生计量专项检查,并公布第一期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批零部使用超期未检电子计价秤。
 
7月10日,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批零部电子计价秤超过检定周期仍用于结算,违反《计量法》等规定,被责令停用并罚款。监管提醒:检定到期不能靠“一直好用”续用,要先停用、再报检。
 
案例二:某超市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电子计价秤。
 
4月13日,洛南县市场监管局发现该超市5台秤未强检,经提醒告诫、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改正。监管部门责令其停用并处罚款。整改不是“可选项”,接到问题必须立行立改。
 
案例三:某零售店价签用“斤”且与小票不一致。
 
9月2日,洛南县市场监管局发现其价签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斤”,且与小票单位不符,违反《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被责令改正并罚款。价签、小票、收银系统口径必须一致。
 
案例四:某零食超市计量器具未强检无合格标识。
 
9月15日,丹凤县市场监管局查出该店计量器具未申请强检、无合格标识仍结算,被责令停用并罚款。客流大的零食店更要落实强检主体责任。
 
案例五:某水果店电子计价秤未强检。
 
9月18日,山阳县市场监管局发现该水果店秤未强检即投用,被责令停用并罚款。水果按斤计价、单价低但频次高,秤准不准直接关系群众钱包。
 
商洛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以计量“小切口”回应民生“大关切”,持续严查计量违法;消费者遇“缺斤短两”、价签乱标等情况,可保留小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反映。(记者 张黎江)
 
编辑/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