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东方航空 MU6741 合肥至大连航班发生客舱纠纷,相关视频在网络传播。据了解,乘务员推送餐车提供服务时,餐车不慎碰到处于睡眠状态旅客欧某某的手肘,乘务员当场多次致歉。该旅客情绪激动,使用过激言语,还提出威胁脚踢乘务员等不当要求。乘务长与安全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航班落地后医护人员检查确认该旅客并无明显外伤,旅客拒绝陪同就医自行离开。

事件发生后,东航第一时间对当事乘务员开展心理疏导,该乘务员现已回归岗位。10月3日,东航发布二次通报,称已完成证据固定与核查评估,认定涉事旅客行为涉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侵害乘务员人格尊严,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将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同时,东航依据管理制度,暂停为涉事旅客欧某某提供承运服务。公司为当事乘务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据实举证的乘客表达感谢。

针对该事件,律师付建分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可给予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可处以五至十日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存在公然侮辱行为同样可予以拘留、罚款;若威胁踢人行为被认定为殴打,也将面临拘留及罚款。乘务员如遭受严重精神损害,可向涉事旅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记者 苏珊)
编辑/李玲 寇鸣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