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居家养老、停车管理两部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西西新闻 @ 2026-09-17 18:07

今年10月1日起,《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9月17日上午,安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市委通讯组组长朱启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来显耀作主发布,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条例内容及贯彻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居家养老: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约束”

来显耀介绍,截至2025年末,安康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58.9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4.29%;65岁及以上42.61万人,占比17.56%,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居家养老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

《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经2026年4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条例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支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改造养老阵地,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行服务,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建立高龄、空巢等特殊家庭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在支持保障方面,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并依托安康富硒生态优势开发旅居养老、富硒食疗等特色养老产品。

“过去居家养老工作主要依靠政策文件推动,条例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将‘软要求’变成‘硬规定’。”安康市民政局副局长叶荣斌表示,这标志着安康居家养老服务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完善硬件服务体系,丰富居家养老供给,筑牢监督保障防线,推动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保障、社会参与的居家养老发展格局。

停车管理:三十分钟免费停放回应群众痛点

针对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镇停车难日益突出的问题,《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经2026年6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条例明确政府领导、城市管理部门主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鼓励利用闲置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筑物地面架空层建设停车设施,支持老旧小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推行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给予三十分钟免费停放时长;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停车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

“我们将狠抓条例落地执行,同时全力扩充泊位供给。”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马汉川表示,将配合落实新建项目配建要求,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利用闲置地块增设临时公共停车场,科学优化道路泊位,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停车场错时开放,提升泊位利用率。

安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刘军介绍,公安交警部门主要承担机动车停放交通安全管理,负责路内停车泊位交通组织、违停查处和道路通行秩序保障。“我们将坚持柔性执法与严格管理相结合,重点整治占用消防通道、盲道、无障碍泊位及私占公共车位等违法行为。”针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车流高峰,将提前研判、联动疏导,并配合推进全市统一智慧停车平台建设。

据悉,两部条例施行后,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法规规范成为全社会自觉遵守,为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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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玲 陈文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