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杨峪河司法所联合镇关工委、派出所走进杨峪河镇九年制学校,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宣讲人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帮助同学们系统梳理了校园欺凌的几种主要类型,告诉同学们:被欺凌者、欺凌者、旁观者三种角色是动态转化的。校园欺凌若升级为肢体暴力致人重伤,就不再是“同学间的玩笑”,而是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从研究数据来看,许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正是从“小恶”逐步升级而来,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是法律给予青少年最好的保护。希望同学们在校期间严守校纪校规,勤奋学习,不触碰法律底线,努力成长为一个对社会真正有用的人。
下一步,杨峪河司法所将以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为契机,切实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持续联合关工委、派出所、学校等多方力量,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法治教育与德育培养、心理关怀、安全防范紧密结合,为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商州区司法局
编辑/董明洁 陈丹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