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功效、虚构资质,西安莲湖区通报3起虚假宣传案例

西西新闻 @ 2026-08-25 15:15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起民生领域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2026年4月,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西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宣传所经营的普通食品具有治疗效果,对涉案食品性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6年3月,该局收到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反映西安某公司通过“媒介行”广告平台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其经营的保健食品具有“降血脂”等效果,构成虚假广告,且经查该广告发布前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6年3月,该局接到举报,反映陕西某化妆品公司宣传其化妆品可修复妊娠纹,实际无效果。经查,当事人价目册及价目表中虚构资质荣誉、冒用科研机构名义;工作人员向顾客推销服务时对功效进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记者 苏珊)
 
编辑/何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