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

西西新闻 @ 2026-08-07 16:04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洛市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8月3日,商洛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商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以及常任委员、专家委员组成。主任由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任委员由22个市级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同时聘任相关专家、学者担任专家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任命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聘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为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等。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起草工作文件,组织承办行政复议委员会各类会议,沟通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
 

《通知》明确,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案件咨询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审议行政复议年度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要改革任务等。专题会议由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召集,可邀请有关专家委员出席,研究行政复议专项工作。案件咨询会议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召集相关专家委员参加,可邀请案件涉及领域的常任委员出席,为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来源/商洛司法  
编辑/董明洁 陈丹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