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物业乱象!商洛市通报5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西西新闻 @ 2026-07-31 17:41

为规范物业企业经营服务行为,7月29日,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了一批物业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商洛市瑞辉物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停车费案
商洛市瑞辉物业有限公司在为商州区江南世纪城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违规收取停车费660元。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违法所得一倍罚款66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商洛市安居丹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商洛市安居丹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商州区商丹金域二期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违规向业主收取电梯基础价每上一层加价0.02元的费用。该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之规定。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退还业主27189.3元,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27189.3元。

案例三:山阳县四海兄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公共用水用电分摊案
山阳县四海兄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山阳县锦城秀府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违规收取公共用电、公共用水及损耗分摊费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商洛市山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违法所得0.4倍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商洛暖心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控室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商洛暖心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洛南县广电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商洛市洛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柞水县金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柞水县金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柞水县阳光花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在代收城市垃圾处理费过程中,超过政府指定价标准收费,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商洛市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陈丹娅)

 

编辑/杨建锋 张尧夏
审核/黄湘英
终审/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