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据陕西省教育厅消息:暑期已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校、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和家长负担,陕西从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数量、严格竞赛活动办赛要求、强化竞赛评审及结果管理、从严查处违规竞赛活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
陕西省教育厅将从严控制、严格管理全省性竞赛,控制全省性竞赛数量与举办频次,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坚决遏制竞赛活动过多过滥。
党政机关以外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原则上不得作为主办方举办全国性竞赛(陕西赛区)或全省性竞赛,在得到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承办单位参与竞赛组织实施。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或全省性竞赛活动,不得擅自将竞赛拆分为区域性赛事,不得借研学实践、文化交流、艺术展演、能力测评等名义变相开展竞赛活动。
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或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做到“零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应坚持平等开放原则,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
规范专家遴选,规范评选程序,竞赛结果须经过专家团队评审,公开结果及申诉渠道,做到公平公正。
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不得在高校招生中违规使用竞赛结果,竞赛获奖证书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字样。
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省教育厅审核的全国性竞赛(陕西赛区)或全省性竞赛,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属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规举办竞赛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