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咸阳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该地140户企业、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因连续2年未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不得继续经营,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负责人。




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应按时报送年报,连续两年未报且失联的,将面临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风险。(记者 李秉琨)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因连续2年未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不得继续经营,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负责人。




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应按时报送年报,连续两年未报且失联的,将面临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风险。(记者 李秉琨)
编辑/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