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吕梁市发布通知,安排部署2026年第二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相关工作,明确报送范围、时限、填报渠道及各类企业差异化填报要求,规范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台账与报告管理。
明确报送主体范围
本次需报送执行报告的单位为2026年5月31日(含)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实施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自身排污许可证载明要求落实报送工作。企业生产状态分为在产、停产两类。处于停产状态的排污单位,可先完成“停产管理”相关填报,再提交二季度执行报告。
划定集中申报窗口期
全市统一报送时段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15日,排污单位须在此期间完成线上申报。若排污许可证载明特殊时限要求,以排污许可证规定为准。通知特别提醒,2026年6月30日(含)前提交报告的企业,需在7月申报期内重新完成提交。
分行业设置差异化填报渠道
本次报送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不同行业企业填报路径区分清晰: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四大行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一信息报表”模块填报2026年第二季度统一信息报表,无需填报第二季度执行报告;除上述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执行报告”模块提交《2026年第二季度执行报告》电子件,纸质版由企业自行归档留存。
配套填报指引与审核标准同步公布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官网为http://permit.mee.gov.cn,企业端设有完整操作指引:登录平台后,依次进入“执行报告”板块即可查阅官方操作指南,填报可参照新版执行报告填报规范。
监管部门审核工作将依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5 年版)》开展,企业填报时需对照标准如实填报生产、排污、治污设施运行等相关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完整。(白小峰)
编辑/张尧夏
审核/黄湘英
终审/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