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民政局发布对西安市国际港务区企业家协会等11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公告:

经查,西安市国际港务区企业家协会等11家社会团体连续两年及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适用《陕西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从重处罚情形,我机关决定对西安市国际港务区企业家协会等11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一律作废。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将西安市国际港务区企业家协会等11家社会团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公告如下: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团体:
1.西安市国际港务区企业家协会 51610100MJU3139085;
2.西安市区块链信息产业协会 51610100MJU2702904;
3.西安市民企货物运输行业协会 51610100MJU313326Y;
4.西安市北京商会 51610100MJ0050488B;
5.西安市运输物流协会 51610100051580826N;
6.西安地壳波浪状镶嵌构造研究会 51610100520955409T;
7.西安仲裁发展协会 5161010076695799X1;
8.西安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51610100775921972L;
9.西安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合会 51610100MJY266256Q;
10.西安市千阳商会 51610100MJU313924T;
11.西安市镇安商会 51610100329608740C。
来源/西安市民政局
编辑/折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