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新政:与青海8市州互认互贷 5月25日起正式执行

西西新闻 @ 2026-05-25 15:35

2026年5月25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信息,即日起与青海省各城市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进一步扩大异地购房保障范围。
 

根据通知,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等全部市州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购买自住住房,可向西安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享受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权益,办理材料按西安现行政策执行。
 
此次政策是落实陕西省住建厅2026年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旨在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异地职工在西安购房,促进跨区域住房消费便利化,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通知自 2026年5月25日发文之日起执行。(记者 苏珊)
 
编辑/寇鸣涵 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