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全面落实国办发〔2025〕44号文件及13部门 “清源断链” 专项行动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制售假私烟、非法电子烟、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行为,净化烟草市场,维护国家税收与消费者权益。
通告明确十大线索征集范围,覆盖全链条违法情形: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冒伪劣卷烟、走私卷烟;无证批发、无证运输烟草制品;非法制造、销售烟草专用机械;非法印制假冒商标标识与烟用辅料;非法收购、储运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等原辅材料;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雾化物、烟碱及 “空管烟”“茶烟” 等类烟产品;利用电商、社交、直播等互联网平台违法售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及电子烟;违规邮寄假私烟、超限量邮寄;以及其他违反烟草专卖法、刑法的涉烟违法行为。
为鼓励群众参与,通告公布分级分类奖励标准:成品假私卷烟按货值8%奖励,最高 600元/万支;散支烟按货值5%奖励,最高400 元/万支;不合格电子烟按货值2%奖励;滤嘴棒2元/公斤,烟丝 2000 元/吨、烟叶1000元/吨,烟用丝束、盘纸1元/公斤;烟草专用机械单台最高奖励 30000元。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即可兑现奖励,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通告同时公布多元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公安110、029-86757965;烟草12313、029-85467500),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受理;可来信或前往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区永淳路1号)、西安市烟草专卖局(曲江新区雁南四路21号)现场举报。
举报需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车辆、货物等真实信息,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责。
此次联合通告是西安深化 “警烟协作”、推进全链条打击的重要举措,聚焦源头治理、网络治理与民生保护,重点整治互联网售烟、向未成年人售烟等突出问题,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切实筑牢烟草市场安全防线。
通告明确十大线索征集范围,覆盖全链条违法情形: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冒伪劣卷烟、走私卷烟;无证批发、无证运输烟草制品;非法制造、销售烟草专用机械;非法印制假冒商标标识与烟用辅料;非法收购、储运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等原辅材料;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雾化物、烟碱及 “空管烟”“茶烟” 等类烟产品;利用电商、社交、直播等互联网平台违法售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及电子烟;违规邮寄假私烟、超限量邮寄;以及其他违反烟草专卖法、刑法的涉烟违法行为。
为鼓励群众参与,通告公布分级分类奖励标准:成品假私卷烟按货值8%奖励,最高 600元/万支;散支烟按货值5%奖励,最高400 元/万支;不合格电子烟按货值2%奖励;滤嘴棒2元/公斤,烟丝 2000 元/吨、烟叶1000元/吨,烟用丝束、盘纸1元/公斤;烟草专用机械单台最高奖励 30000元。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即可兑现奖励,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通告同时公布多元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公安110、029-86757965;烟草12313、029-85467500),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受理;可来信或前往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区永淳路1号)、西安市烟草专卖局(曲江新区雁南四路21号)现场举报。
举报需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车辆、货物等真实信息,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责。
此次联合通告是西安深化 “警烟协作”、推进全链条打击的重要举措,聚焦源头治理、网络治理与民生保护,重点整治互联网售烟、向未成年人售烟等突出问题,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切实筑牢烟草市场安全防线。
编辑/寇鸣涵 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