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正式发布通告,敦促“安康市裕泰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行为人、协助人主动投案退缴获取的涉案资金,并呼吁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限期完成登记。
通告明确,案件非法集资行为人、协助人(含理财经理、业务员等相关人员)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全额退缴在职期间获取的提成、佣金等涉案资金。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配合、退缴资金的,可视情节依法从轻处理;逾期未到案或拒不退款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公安机关呼吁所有在该公司参与集资但尚未报案登记的人员,务必在2026年8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合同协议、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前往汉滨分局经侦大队完成登记取证。逾期未登记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目前,案件侦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安机关提醒相关人员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任何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处理。(记者 张黎江)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