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彬州市供暖延至3月18日,不额外收取采暖费

西西新闻 @ 2026-03-12 14:55

3月11日,彬州市暖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通知,明确延长本供热季供暖期限。

据了解,按照集中供热管理相关规定,咸阳彬州市本供热季原截止时间为3月15日24时。因近期气温起伏较大影响,为切实保障广大热用户温暖舒适,经彬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供暖时间至 3月18日结束。

延长期内,供热单位将严格按照正常供暖标准保障供热系统稳定运行,确保室内温度达标。本次延长供暖不向热用户额外收取任何采暖费用。(记者 苏珊)

 
编辑/何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