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土批〔2025]503号文件,批准征收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爱国村、梁山社区共计7.4295公顷集体土地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公告明确了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及登记要求等核心事项。

本次征收项目全称为“汉中市(南郑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土地用途为政府储备用地,具体范围与边界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在补偿标准方面,梁山镇爱国村、梁山社区耕地73000元/亩、林地24000元/亩、草地20400元/亩、未利用地7500元/亩,青苗补助费统一按2284元/亩发放;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将按照区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本次征收采取货币安置与农业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公告特别提醒,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南郑区人民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补偿内容将以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同时,公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插、抢种农作物、苗木或抢建地上附着物的,一律不予补偿。(记者 袁荣)

本次征收项目全称为“汉中市(南郑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土地用途为政府储备用地,具体范围与边界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在补偿标准方面,梁山镇爱国村、梁山社区耕地73000元/亩、林地24000元/亩、草地20400元/亩、未利用地7500元/亩,青苗补助费统一按2284元/亩发放;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将按照区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本次征收采取货币安置与农业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公告特别提醒,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南郑区人民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补偿内容将以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同时,公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插、抢种农作物、苗木或抢建地上附着物的,一律不予补偿。(记者 袁荣)
编辑/谷雨霏